现在外面也在下着春雨,雨夜不算很冷,陈金默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却把外套裹了又裹。
4.
最好是在那张躺椅上
他。
半个月后老板结婚办席。他是老板的枪,枪不应该出现在人前,他默认他是不必去这个婚礼的。
陈金默从来没想过他还能
男人,可是这个小高总到底是老板的弟弟,再加上他功夫实在好,
白腻的
子像水蛇一样贴着他摆,香
的
贴上
,能把他魂
出来。尤其是脱了眼镜之后那双水盈盈的眼,让陈金默以为今年迟来的春雨是全落进他眼角了,所以也不知
是怎么一晃神,他就搭上了春雨里的这艘船。
老板前一天晚上还是带着请柬来了,还有不少礼物,跟他寒暄了几句之后说:“知
你忙,有空的话就来,来了也不要你送礼。你不爱热闹,给你安排个安静的位置。”
哪有结婚的人来客人家送礼的,老板的话外之音很清楚了。他也感叹老板不愧是
大生意的,礼数人情滴水不漏。
淅淅沥沥的春雨和缓缓转动的风扇,陈金默带着
下的人在小舟上摇晃,船下
漾的情水蒸出袅袅的雾气,混着绵密的春雨落在他肌理里。
可是第二天,他还是偷着去了。倒不是为了看老板喜结良缘,而是他知
高
失神的时候,他只记得
下这双

情的桃花眼。他好像化成了一滴细密的春雨,落进了那双眼里,被他溺毙。
高启盛
爱和不
爱的时候完全是两个人,
的时候热情似火
艳淫
,可是
完就变回那个冷漠疯癫的小高总。尤其是今天,可能是高
时被陈金默在耳边说的话刺激到,又可能是懊恼自己不小心喊出那声哥,陈金默刚
完他就把人踹倒,随手披上泛着绸光的睡袍,一个眼风都懒得扫给刚被他使用过的男人,
也不回地走进自己的卧室。把门摔上的前一秒,撂出一句“
”。
但无所谓,
的时候他可以把眼睛闭上,闻他
上的味
就行。
3.
陈金默站在原地许久不动,雨珠在他发丝上结成串。良久,他一巴掌甩在自己脸上。
好像....很适合
他,
那声哀婉的“哥”,那双通红的眼角,喊哥时掉下来的泪,高
时灭
的快感... 还有最后那句“
”,与他喊哥时情意缠绵的语气截然不同。
陈金默就这么低
走着,他甩甩脑袋想把一脑子纷杂的想法甩出去,或者希望雨夜的风能冷一点把他
醒。
休息的时候也坐在那把旧躺椅上。年少的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幻想过把哥压在那张躺椅上,再把自己肮脏龌蹉的
望
到哥里面去。这么想着,他就抬眼好好看了看躺椅上的这个人。他想起这是替哥办事的杀手叫陈金默,
糙的
底下
材却很
壮高挑,骨骼消瘦,尤其抽烟时
出的那双修长的手,骨节分明。。。
可是清风不解意,偏要绵绵柔柔温温婉婉地抱着他,一如他第一次被高启盛缠上那一晚,连同着他每次和高启盛纠缠时的回忆知觉,一起化成闷不透气的雨雾,轻轻在他脸上搔
,一丝丝一缕缕化进他的肌理发丝气息知觉,把他死死裹进去。
于是陈金默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午后,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小高总缠上,又莫名其妙地被他缠到床上。
他问男人能不能在这儿坐一会儿,那男人在抽烟,烟雾缭绕里看不清脸,只看出来比哥瘦很多。
他像锁定了猎物,漫不经心走过去,走近了闻到熟悉的鱼腥味,他更加确定了眼前的目标。
可是世间很多事情,是不能靠巴掌解决的。很多情感,也不是靠一个巴掌就可以甩干净。